1月4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90号建议的答复》(以下简称《答复》),对代表提出的“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,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”进行了回答。《答复》对目前医联体建设成果进行了总结,并对2019年医联体建设工作指明方向。
医联体建设成果
截至2017年底,全国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654个,县域医疗共同体2388个,跨区域专科联盟1165个,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5619个。102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建设。
医联体建设的典型代表
目前,我国医联体建设主要分为四种类型:城市医联体(即医疗联合体)、医共体(即医疗共同体)、跨区域的专科联盟、远程医疗协作网。
《答复》中提到,四种模式的医联体在过去的工作中逐渐涌现出一批典型代表:
城市医联体:上海崇明、江苏镇江、深圳罗湖组建紧密型医联体,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内共享;
医共体:山西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,充分发挥县医院县域内龙头作用,带动提升乡、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;
跨区域的专科联盟:北京儿童医院、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、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组建儿科专科联盟,有效提升儿科服务能力,在应对流感疫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;
远程医疗协作网:全国组建胸痛中心、脑卒中中心、肿瘤治疗中心并形成网络,有效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、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。
2019年医联体建设布局
不断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
2018年8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《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,并且已先后在北京、天津、重庆等9个城市开展试评估。
不过,方案的落地和具体执行还有待加强,因此在《答复》中特别提到,后续将根据评估情况不断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,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规范性。
促进区域内共享医疗
《答复》提到,鼓励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、检查检验中心、消毒供应中心等,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,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。
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、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,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上,共享区域内的居民健康信息数据。
短短两段话,涵盖的信息却不简单:首先,医联体内建设影像中心、检查检验中心,并共用共享,是否能有效实现检查结果互认?在药品零加成之后,有些医院开始转向大检查以弥补亏损,医联体又是否能打破其中的利益藩篱?其次,大量影像中心、检查检验中心的建立,是否会挤压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的市场,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。
《答复》提到的“共享区域内的居民健康信息数据”,自然离不开区域医疗信息化的建设。结合近期涌现的大单,再次印证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正成为热点这一观点。
全科医生机会来了!实行“县管乡用”
《答复》提到,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激励政策,对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,可实行“县管乡用”。
医信邦在上周政策分析中提到,结合大趋势来看,想要深度运营医联体和医共体,除了利益分配的重新设置,同时医疗机构更倾向于县乡村人才一体化管理。2018年,各地涌现了“县乡村一体化”的管理模式,乡镇医生采取“县招乡用”的模式,社区医生的编制和身份是县医院的,可以到乡里工作,这样才可以保证社区医生的水平和人才的稳定。
相信2019年在医联体建设的不断推进下,医联体内统一招人、统一分配将成为大趋势,更多基层医生变为“县级人”。
落实配套支持政策
《答复》指出,探索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。借鉴北京、上海等地的长处方、延伸处方经验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药品目录衔接。
不久前,山东省为保障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,在省平台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品种限制,各地可在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的基础上,自行选择以市、县(市、区)或医联体、医共体为单位统一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目录。
虽然新版基药目录强调基药主体地位不变,但随着医联体建设的逐渐成熟,医联体内部行政、人员、财务、业务、绩效、药械等都将逐步实现集中管理,因此,医联体内部的药品采购目录也势必将更加统一。